65歲以上13價/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新規定(112年10月2日起實施)
112年10月2日起,分三階段擴大65歲以上民眾公費接種13價/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
第一階段(112年10月2日起):曾接種過肺炎鏈球菌13價或15價疫苗且間隔至少1年者(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),可公費接種肺炎鏈球菌23價一劑。
第二階段(112年11月27日起):從未曾接種過肺炎鏈球菌13價或15價疫苗及肺炎鏈球菌23價者,可公費接種一劑肺炎鏈球菌13價。間隔至少1年後(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)再公費接種一劑肺炎鏈球菌23價。
第三階段(112年12月25日起):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23價且間隔至少1年者,可公費接種一劑肺炎鏈球菌13價。
資料來源:疾病管制署新聞稿
[備註]
肺炎鏈球菌13價:PCV13
肺炎鏈球菌15價:PCV15
肺炎鏈球菌23價:PPV23